1.代替120号溶剂油的环保标准

2.120号溶剂汽油是成品油吗,怎样配制

3.谁能提供120号溶剂油的msds?

120号溶剂油主要成分_120号溶剂油价格

溶剂油最大的用途是作为油漆涂料的溶剂油,其次有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杀虫剂、橡胶、化妆品、香料、医药、电子部件等溶剂油。

按化学结构分,溶剂油则可分为链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三种。实际上除乙烷,甲苯和二甲苯等少数几种纯烃化合物溶剂油外,溶剂油都是各种结构烃类的混合物。从化学构成上,可以分为链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等。通常所说的6#、120#、200#溶剂油,就是链烷烃。芳香烃指苯、甲苯、二甲苯等。

溶剂油的性质视其用途不同而有别,选择溶剂油应主要考虑其溶解性、挥发性、安全性。当然,根据其用途不同,其它的各项性能也不能忽略,有时甚至更重要。

扩展资料

一、分类

1、70号溶剂油。沸程60~70℃。主要成分为饱和烃。日用化学工业部门用于抽提香料物质中的香精,油脂工业部门用于抽取油料中的油脂。

2、90号溶剂油,又称石油醚,也被俗称6号溶剂油。沸程60~90℃。主要用作工业溶剂和化学试剂。也用于抽提药物的有效组分,提取烟叶中烟碱,及抽取动植物中的油脂。

3、120号溶剂油,又称橡胶溶剂油。沸程80~120℃。用于轮胎 、 胶鞋生产过程中溶解胶料和配制胶浆等,也可用作特殊快干 油漆和颜料的稀释剂。

4、 180 号溶剂油,又称航空洗涤油。沸程40~180℃。其精制程度较深。用于洗涤航空发动机的机械零部件及精密仪器仪表。

5、190号溶剂油,又称工业汽油。沸程40~190℃。主要用于清洗各种机械零件,用作农药和医药工业的溶剂,及用作喷灯和打火机的燃料等。

6、200号溶剂油 ,俗称松香水。用作油漆的稀释剂。

二、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百度百科-溶剂油

百度百科-石油溶剂

代替120号溶剂油的环保标准

不是。根据查询盖德化工网显示,120号溶剂油不是石油醚。120号溶剂油,外观呈清澈透明液体,主要杂质有芳烃、硫、氮等化合物。石油醚是一种轻质石油产品,是低相对分子质量的烃的混合物,为无色透明液体,有煤油气味。

120号溶剂汽油是成品油吗,怎样配制

烷基醚、烯基醚、醚酮和环醚等。

120号溶剂油是指石油炼制过程中留下的消耗类馏分,它的使用会带来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为了降低环境污染,一些环保标准建议使用替代品。目前,有一些环保型可溶剂油可以作为替代品,如烷基醚、烯基醚、醚酮和环醚等。这些替代品通常具有低毒性和低挥发性,从而减少环境污染的风险。

此外,可以考虑使用水作为替代品。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安全环保的代替品,但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对金属进行润滑的应用场景,水并不是一个好的替代品。

谁能提供120号溶剂油的msds?

120号溶剂汽油是成品油,但不是车用汽油,是工业用汽油,该汽油由于拥有较好的融解有机物的特点而被广泛的应用在制药、钟表修理、橡胶制品等行业,用来制造不干胶、有机溶剂、清洁剂等工业材料.

我国生产石油烃类溶剂油的原料主要有三种:催化重整抽余油、油田稳定轻烃和直馏汽油.抽余油是65~150℃馏分油,能生产6号及120号溶剂油,因原料经过了加氢精制

120#溶剂油是:2,3-丁二酮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3-丁二酮

化学品英文名称: 2,3-butanedione

中文名称2: 二乙酰

英文名称2: diacetyl

技术说明书编码: 1060

CAS No.: 431-03-8

分子式: C4H6O2

分子量: 86.0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3-丁二酮 431-03-8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具有刺激性。接触后可引起恶心、头痛和呕吐。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微绿**液体,有强烈的气味。

pH:

熔点(℃): 无资料

沸点(℃): 88

相对密度(水=1): 0.9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00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6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 用作食品香料载体。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1580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大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2081

UN编号: 2346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